康平县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处置民警备勤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 2023-02-2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康平县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处置民警备勤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康平县公安局 |
行政区域 | 康平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23日 01:0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2月15日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范美涵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6-3727777 |
采购单位 | 康平县公安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康平县康平镇政法路10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4-87343303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锦州市太和区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16-3727777 |
| | | | 公告信息 | | 公告标题: | 康平县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处置民警备勤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2023-02-16 至 2023-02-22 | 撰写单位: |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佟伟静 | (康平县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处置民警备勤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123-00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康平县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处置民警备勤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中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增加第六项质量标准:合格。 2.工程量清单发生变更,具体变更内容以最新上传的采购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17日 17时5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已签章的投标文件,同时现场递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密封签章)和《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仅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 3、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4、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本项目报价解密及二次报价时限均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价解密或二次报价,按无效标处理。),本项目投标人可以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报价解密及二次报价,也可以在投标单位自行操作报价解密及二次报价。 5、备注: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康平县公安局 地址: 沈阳市康平县康平镇政法路10号 联系方式: 024-87343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联系方式: 0416-3727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范美涵 电话: 0416-3727777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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