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浙EBH376小型普通客车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合作机构: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女士,18072230625。2.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3.本次转让标的停放于长兴县龙山街道西峰坝潘家庄自然村长兴辉煌路灯安装有限公司。4.挂牌期间意向方应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陶女士,15967203131。5.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6.挂牌公告期(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7.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终结。8.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转让方名称 | 长兴辉煌路灯安装有限公司 | ||
注册地 | 长兴县龙山街道西峰坝潘家庄自然村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5226831318857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0.50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本次转让仅为车辆,不含车牌;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3.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4.转让方指定账户为:户名:长兴辉煌路灯安装有限公司,开户行:长兴建行营业部,账号:33001647227053001263。5.标的移交前,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0.5万元车辆过户保证金。受让方须在取得产权交易凭证后15天内办理完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完成后,转让方通过指定账户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车辆过户保证金。6.车辆过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办理车辆过户时受让方应先将车辆恢复原状,所需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7.过户前的违章罚款及扣分由转让方承担,过户后的违章罚款及扣分由受让方承担。8.意向受让方需符合转让标的注册登记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车辆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不符合本地区车辆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9.外迁车辆需满足迁入地车辆管理部门准入条件,具体准入条件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组织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车辆一旦外迁提档不得退档。10.过户事宜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组织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11.本次转让产生的转、受让方双方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0.5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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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陶女士 | ||
联系人电话 | 15967203131 |
机动车 | 是否包含车牌 | 否 | 车牌号 | 浙EBH376 |
车辆类型 | 小型普通客车 | 车辆品牌 | 江淮牌 | |
车辆型号 | HFC6500A3C7F | 车身颜色 | 蓝 | |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 LJ16AA335A7026312 | 发动机号 | A3032803 | |
发动机型号 | HFC4GA3-C | 燃料种类 | 汽油 | |
排量(升) | 1.997 | 出厂日期 | 2010-05-31 | |
购置日期 | 2010-08-01 | 注册登记日期 | 2010-08-16 | |
强制报废期止 | 检验有效期至 | |||
行驶公里数 | 成新率 | |||
数量 | 1 | 所在地 | ||
现状分析 | 可正常启动 | 是否带指标 | ||
瑕疵情况 | 使用年份较长,轴承、变速箱、刹车系统有维修 |
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寿女士 | 电话 | 0572-2208662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东街道苕溪东路1518号 | 网址 | ||
合作机构 | 名称 |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 |
联系人 | 王女士 | 固定电话 | 18072230625 | |
手机 | 18072230625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陶女士 | 电话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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