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康桥镇市政道路及设施维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公告信息以原文为准,原文链接:2024年康桥镇市政道路及设施维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康桥镇市政道路及设施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7日 14:45(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136240307175810-15085573 项目名称:2024年康桥镇市政道路及设施维修项目 预算编号: 1524-W1364348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800000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38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793425.83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4年康桥镇市政道路及设施维修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8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为改善康桥镇市政道路环境面貌,消除市政道路设施损坏带来的安全隐患,及时对镇域范围内区设施量外镇管的 20条道路、6 座桥梁以及各类附属设施在日常使用中造成的损 合同履约期限: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20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3)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4)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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