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黎县牧人安居苑小区屋顶改造及维修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嘉黎县牧人安居苑小区屋顶改造及维修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黎县牧人安居苑小区屋顶改造及维修项目已由嘉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嘉发改
〔 2022 〕 244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嘉黎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资金已落
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项目规模:对牧人安居苑小区 1#-8# 楼屋顶进行改造及维修,含屋顶树脂瓦,内外墙面修复,
屋顶管道加高,外立面排水管更换,卫生间厨房改造。
2.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
2.4 建设地点:那曲市嘉黎县;
2.5 计划工期: 270 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三、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
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 含贰级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
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
四、申请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3 年 01 月 16 日至 2023 年 01 月 20 日。
4.2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 )报名并
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五、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3 月 01 日上午 10 时 30 分 , 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那曲市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塘大厦十一层市科技局正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场参加。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 )上发布。
七、其他
7.1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开标现场用企业 CA 锁开启电
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该项目投标无效。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
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 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 2020 年 3 月 12 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7.3 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 2016 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 2016 西藏自治
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 2019 〕 36 号的相关规定。
7.4 本项目执行有关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 [2020]56 号
文)。
7.5 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
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6 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
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 2019 〕 9 号)文件 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
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 无欠薪 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
业 无欠薪 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 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
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
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 无欠薪 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
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未开具企业 无欠薪 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
文件。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
〔 2019 〕 38 号)文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
〔 2020 〕 1 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
合法权益。
7.7 根据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
〔 2020 〕 58 号 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
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按废标处理)。
7.8 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
市函( 2021 ) 4 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保函或保单保函等方式提交,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 2021 〕 11 号)文件要求。
7.9 执行藏建市管 [2022]187 号文件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
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资格审查时不再要求吸纳高校毕业生。
7.10 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电梯承载量进入电梯,如因超载被困电梯中
导致无法按时递交投标文件,致使项目废标、流标,后果自负。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黎县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格朗先生
电 话: 18889009930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同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 址:拉萨市八一路西苑和谐商业街写字楼 D 座 9 楼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 15388198868
西藏同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0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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