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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泉阳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2-09-14
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泉阳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2年09月14日 09:0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泉阳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
行政区域抚松县公告时间2022年09月14日 09:01
评审专家名单/
总中标金额¥115.8229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明达
项目联系电话0431-80514742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小南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田抚苓,0439-5119068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大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德广场(居然之家)八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肖明达,0431-80514742

一、项目编号:DHXMGL-JL-2208-6(招标文件编号:DHXMGL-JL-2208-6)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泉阳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正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清华园小区三期5幢1单元104号

中标(成交)金额:115.8229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钜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抚松县抚松镇北新区鹿鸣街祥和新村A3#综合楼

中标(成交)金额:115.9238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德升建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香江路东盛小区综合A1栋010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115.7251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吉林省正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泉阳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泉阳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包括:围护、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供暖、电气、建筑智能化系统、院落及围墙;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022年9月25日至2022年10月25日,总工期为30日历天。   唐淼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经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吉222212280159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2 吉林省钜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泉阳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泉阳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包括:围护、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供暖、电气、建筑智能化系统、院落及围墙;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022年9月25日至2022年10月25日,总工期为30日历天。   王月茹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经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吉22211121045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3 吉林省德升建筑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泉阳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泉阳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包括:围护、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供暖、电气、建筑智能化系统、院落及围墙;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022年9月25日至2022年10月25日,总工期为30日历天。   于相骥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经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吉22208090552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12】1980号)的取费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自2022年9月14日起至2022年9月16日止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

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小南街

联系方式:田抚苓,0439-5119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大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德广场(居然之家)八楼

联系方式:肖明达,0431-805147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明达

电 话:  0431-8051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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